本文主要包含CSS权重,权重关系等相关知识,佚名 希望在学习及工作中可以帮助到您

id 的选择器为什么要这么写 li#first?
一. 一个疑问?
看到过一篇关于 CSS 的文章,其中说到:对于类似 li#first 这样的选择器,由于使用 id 就已经可以确定元素了,没有必要再写上前面的 li, 直接写上 #first 这样的 id 选择器就可以了。听起来说得不错,简单测试一下也没有问题。
可是,我们经常看到带有元素名称的选择器,例如,在微软的项目模板中就有大量的带有元素名称的选择器,如果没有用的话,为什么要这样写呢?
html 代码如下:
还有的地方说 id 选择器的级别比较高,那么将类改成 id 。
用火狐的 firebug 看一看,被忽略了。
为什么我的样式被秒杀了?
网上有大量的文章,但是说法并不一致,有的说要考虑三个级别,可是也有的说需要考虑四个级别,但是总的方向大致是关于层叠的。
不如到 W3C 的网站上看一个究竟。相关的标准在 这个页面 可以看到,目前为止的 CSS 标准有三个: CSS1, CSS2, 以及 CSS3。
CSS1 是最早的标准,其中关于层叠顺序的描述在 这里,还提供了一个简单的示例进行说明。
在 CSS2 中,又增加了关于行内说明 style 的组,所以参与比较的组成为了 4 组,其中 style 的优先级别最高。同样,在 CSS2 的标准说明中也提供了样例。
知道了原因,问题也就简单了,提高我们选择器的优先级别,超过通用选择器的优先级就可以了,比如,我们可以写成这样:
还可以加上重要性说明,也可以解决。!important 必须写在样式与分号之间,每个样式必须单独声明。